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 〔2022〕19 号)要求,现将 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2022年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下达到各学院, 请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 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 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 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 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材料按顺序排列。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励志 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2.与《备案表》排序对应一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3.《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申请表》;4.申请学生的 2021-2022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 (教秘签名,加盖教务处公章)。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报送材料除备案表和申请表 外,其他材料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致。
(三)所有申请表须规范填写,一是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 员本人签名;二是“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少 于 50 字);三是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四是 时间上要符合逻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获 奖学生的个人生活电子相片一张。
(五)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每个人的材料使用活页夹 或回形针按照顺序夹在一起,按照备案表顺序排放。
三、报送时间
10 月 25 日前将公示后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105),联系人:魏红俊,联系电话:31930719
四、指标分配附件:
附件:1.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 〔2022〕19 号)要求,现将 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和2022年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下达到各学院, 请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 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 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 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 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材料按顺序排列。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励志 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2.与《备案表》排序对应一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3.《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申请表》;4.申请学生的 2021-2022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 (教秘签名,加盖教务处公章)。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报送材料除备案表和申请表 外,其他材料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致。
(三)所有申请表须规范填写,一是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 员本人签名;二是“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审查意见(不少 于 50 字);三是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四是 时间上要符合逻辑。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获 奖学生的个人生活电子相片一张。
(五)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每个人的材料使用活页夹 或回形针按照顺序夹在一起,按照备案表顺序排放。
三、报送时间
10 月 25 日前将公示后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105),联系人:魏红俊,联系电话:31930719
四、指标分配附件:
学院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 生奖学金 | 备注 |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 | 68 | 5 | |
工业与信息学院 | 114 | 9 | |
经济管理学院 | 98 | 7 | 含 19 级本科班 |
旅游学院 | 71 | 5 | 含 19 级本科班 |
艺术学院 | 44 | 3 | |
乡村振兴学院 | 12 | 3 | |
合计 | 407 | 32 |
2.2022 年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3.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4.2022 年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
5.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
2022 年 10 月 17 日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