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二级学院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的 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2〕19 号)要求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高等教育)的通知》(琼财教〔2022〕293 号)相关规定,现将 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指标下达到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及时报送评选材料。
一、评选指标分配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 3 人
工业与信息学院 5 人
经济管理学院 4 人
旅游学院 3 人
艺术学院 2 人
二、评选要求
1 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选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三、评选材料报送内容
1.国家奖学金评选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选报告要反映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基本情况。
2.申请学生的《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原件。严格按照《〈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 2)规范填写,手写则要求字迹清晰整齐,如打印则要求签名要手签,部门盖章完整。
3.《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 3)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表格。排列顺序与《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对应一致。
4.提供《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 4)和盖有教务处公章的《申请学生 2021-2022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
5.申请学生本人自述材料一份,要求字数达 1000 字左右,含有个人典型先进事迹突出,历年获奖情况介绍等;5 寸生活照片 1 张,要求报送电子版,像素 1200 万以上;学生获奖、职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每个人的材料使用活页夹按照顺序夹在一起。
三、报送时间要求
10 月 13 日前将公示后相关材料报送到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05),联系人:魏红俊,联系电话:31930719
附件: 1.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4.2021-2022 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5.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6.学生〔2022〕12号 关于做好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二级学院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