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30 号 关于做好 2024-2025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 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4〕19 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高等教育)的通知》(琼财教〔2024〕349 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将 2024 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金下达到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评选过程严谨规范,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合理安排资助名额,结合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中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及《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学生情况进行摸查,确保困难学生全覆盖;对于受台风、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重点关注。
二、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评定评审报告。反映认定依据、认定程序、认定名额、公示情况和认定结果。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助学金评定材料。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 3)编号编页并装订成册。装订内容及顺序:(1)《2024-2025 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2)与备案表排序对应一致的《2024-2025 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 1)和《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2)。
3.录入资助系统材料。按要求报送能够通过系统检查的《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 4)、《高校本专科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附件 5)和《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 6)。
三、报送时间要求
11 月 13 日前将公示后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行政楼105),联系人:李畅利,联系电话:31930719
四、资金分配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 87 万
工业与信息学院 100 万
经济管理学院 62 万
经济管理学院 62 万
旅游学院 69 万
艺术学院 43 万
现代供应链学院 15 万
乡村振兴学院 30 万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