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28 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等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4〕20 号)和《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印发海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教规〔2023〕19 号)要求,现将 2023-2024 学年度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下达到各学院,请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一、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材料按顺序排列。(1)名单备案表;(2)与名单备案表排序对应一致的学生申请表;(3)申请学生的 2023-2024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要求盖学院公章,教学秘书签名(手签)并加盖教务处学籍章;(4)奖学金申请表;(5)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省优秀学生奖学金材料按顺序排列。(1)省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评审表;(2)申请学生的 2023-2024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要求盖学院公章,教学秘书签名(手签)并加盖教务处学籍章。(3)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4)省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五)所有申请表必须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签名(手签);(2)“院(系)意见”栏审查意见不少于 50 字;(3)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4)时间上符合逻辑。
(六)获奖学生个人事迹简介一篇。要求 300-500 字,附个人生活照。
(七)评审报告、备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装个人档案,一份装订成册留校备查。
三、报送时间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10 月 20 日之前完成院级公示,省优秀学生奖学金 10 月 25 日之前完成院级公示,并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105),联系人:李畅利,联系电话:31930719
四、指标分配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