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2024〕26 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 奖学金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0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4〕19 号)要求,现将 2023-2024 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2024 年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下达到各学院,请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审报告要反映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
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二)材料按顺序排列。(1)名单备案表;(2)与名单备案表排序对应一致的学生申请表;(3)《海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4)申请学生的 2023-2024 学年的个人成绩单,要求盖学院公章,教学秘书签名(手签)并加盖教务处学籍章。(5)奖学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
困难。
(三)所有申请表必须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本人签名(手签);(2)“院(系)意见”栏审查意见不少于 50 字;(3)学院分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4)时间上符合逻辑。
(四)获奖学生个人事迹简介一篇。要求 300-500 字,附个人生活照。
(五)评审报告、备案表、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学生申请材料(申请表和困难认定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装个人档案,一份装订成册留校备查。
三、报送时间
10 月 25 日之前完成院级公示,并将评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105),联系人:魏红俊,联系电话:31930719
四、指标分配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