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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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24〕22 号 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审核: 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4日

各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24〕19号)的要求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琼财教〔2024〕349号)相关规定,现将 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指标数下达各学院,请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评选并按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一、指标分配
        热带农业技术学院 3 人
        工业与信息学院 4 人
        经济管理学院 3 人
        旅游学院 3 人
        艺术学院 2 人
        现代供应链学院 1 人
        乡村振兴学院 1 人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选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选报告。报告内容要求全面反映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基本情况。
        2.《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 版)。下载 WORD 表格或 EXCEL 模板(选择其中一种,见附件 1-1 和1-2),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规范填写,必须通过国奖系统相关校验。
        3.《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3)。
        4.学生成绩表(2023-2024 学年)。教学秘书签字(手签),教务处盖章。
        5.申请学生本人自述材料。介绍获奖情况,突出先进个人典型事迹,要求字数达 800 字左右;5 寸生活照片 1 张,电子版,像素 1200 万以上,附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10 月 14 日完成院级公示,同时将评选报告、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成绩单、申请学生本人自述材料等纸质版材料按顺序排列,使用活页夹夹在一起报送学生工作处(行政楼 105)。联系人:魏红俊,联系电话:31930719
学生工作处
2024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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