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5S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审核:郑冠波 编辑:朱泽东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宿舍5S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进一步推动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建设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宿舍环境,根据学校《5S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学生宿舍管理实际,特制定学生宿舍5S管理实施细则。
一、评比办法
学生宿舍5S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月检查一至二次。检查人员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后勤公司及学生会干部组成。
二、评比标准
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按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标准》执行。
三、评比结果
(一)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80-100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二)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及相关写实性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三)每学期最后一个月,由学生工作处对本学期评比结果进行汇总,评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星级宿舍”、5S管理“优秀宿舍长”、5S管理“先进学院”和5S管理“先进个人”,并落实有关奖惩规定。
四、评比条件
(一)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星级宿舍”
每学期各学院按本学院总宿舍间数的8%推荐侯选星级宿舍,并报学生工作处参评,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星级宿舍”评比条件如下:
1.院级及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优秀2次以上,其中校级抽查结果有1次优秀的宿舍具有优先权;
2.院级及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无不合格宿舍记录;
3.一学期内,宿舍成员或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不得评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星级宿舍”。
(1)晚归、夜不归宿、爬墙域酗酒滋事受通报批评;
(2)违规使用电器受通报批评;
(3)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受通报批评;
(4)故意损坏公寓公物、公共设备、消防设施等受通报批评;
(5)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二)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先进学院”
一学期内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学院平均分达75分,且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各学院排名前三名的学院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先进学院”。
(三)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先进个人”
各学院按本学院学生宿舍5S管理责任人(辅导员)的30%推荐候选人,由学生工作处评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先进个人”。
评比条件:1.责任人(辅导员)所分管理学生宿舍院级及校级评比结果全部达65分以上;2.责任人(辅导员)下宿舍次数达到要求;3.责任人(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达到要求。
(四)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优秀宿舍长”
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优秀宿舍长从5S管理星级宿舍中评选产生,各学院按本学院学生5S管理星级宿舍长的50%推荐候选人,并报送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评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优秀宿舍长”。
五、奖惩办法
(一)每学期,被评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星级宿舍”者,由学生工作处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5S管理星级宿舍长综合考评加6分/学期,宿舍成员加3分/学期;
(二)每学期,被评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优秀宿舍长”者,由学生工作处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院、校宿舍卫生评比低于60分的宿舍,宿舍长综合考评扣6分/月﹒次,宿舍成员综合考评扣5分/月﹒次;
(四)每学期,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范围,并与辅导员个人课时费发放挂钩,考核办法另文规定。
(五)每学期,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结果学院排名倒数第一名,且总平均分未达到70分,由分管校领导约谈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
(六)每学期,被评为校级学生宿舍5S管理“先进学院”及5S管理“先进个人”者,由学生工作处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七)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不合格宿舍的,学生工作处对其责任人(辅导员)进行通报批评。
六、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生效,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
学生宿舍5S管理评比标准
(满分100分)
一、生活用品(15分)
被子、蚊帐、衣服等叠放整齐,衣服不乱搭乱挂;鞋子一律放在各自床下,朝向一致;日用品摆放整齐;学习桌面干净整洁,书籍、电脑、装饰品等物品摆放整齐。
[评分参与标准]:
(一)被子、蚊帐(白天全部收下)等叠放整齐6分;
(被子不叠扣1分/床,蚊帐不收下扣1分/床)
(二)衣服不乱搭乱挂,干净衣服一律放入衣柜2分;
(三)鞋子一律放在各自床下,朝向一致1分;
(四)卫生用具、毛巾、水桶、水杯、牙具等日用品摆放整齐1分;
(五)学习桌面干净整洁,书籍、电脑、装饰品等物品摆放整齐5分;
二、生活垃圾(7分)
每天及时清理垃圾,垃圾筐内无积压过多垃圾,垃圾筐周边无垃圾,卫生用具齐全。
[评分参考标准]:
(一)每天及时清理垃圾,垃圾筐内无积压过多垃圾4分;
(垃圾筐中垃圾已满,未及时清理,酌情扣1-4分。)
(二)垃圾筐周边无垃圾2分。
(三)垃圾筐、扫帚及垃圾铲齐全3分。(每少1件扣1分)
三、电器、插座及管线(18分)
无使用违禁电器,无私藏易燃易爆及违禁物品。电器表面洁净。无乱拉电线、网线、绳索等。
[评分参考标准]:
(一)无违规使用电器或无私藏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8分;(违规使用电器或私藏危险物品扣3分/个,扣完8分为止)
(二)风扇、空调机、电脑等电器表面洁净,无灰尘3分;
(三)卫浴间,过道、走廊等公共照明正常2分;(一盏灯不亮扣1分,扣完为止)
(四)无乱拉电线、网线、绳索等3分;(从空调专用插座接插板或私接电线扣3分,私接网线或网线盒接线凌乱扣2分,乱拉绳索扣1分)
(五)无脱落插座2分。(插座脱落,扣1分/个)
四、门、窗及家具(4分)
门、窗及家具表面洁净,无乱糊纸及张贴物,无不乱涂乱画,无明显灰尘,无破损。
[评分参考标准]:
(一)门、窗及家具表面洁净,无乱糊纸及张贴物,无不乱涂乱画,无明显灰尘3分;
(二)门、窗及家具无破损1分。
五、地面及墙面(15分)
地面及墙面整洁,无污垢、无垃圾、无杂物、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字画,无乱贴装饰物品等。
[评分参考标准]:
地面、墙面整洁15分。(痰迹、槟榔汁等污垢明显,影响整体观感,酌情扣5-15分;墙面乱涂乱画,乱张贴字画,乱贴装饰物品,酌情扣5-10分)
六、卫浴间及阳台(20分)
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蹲便器、洗脸台(盆)表面无污垢;卫生间无异味;阳台地表干净,无积水。
[评分参考标准]:
(一)蹲便器或洗脸台(盆)表面整洁8分;(污垢明显,酌情扣4-8分/个)
(二)卫浴间无异味,大小便及时冲洗5分;(卫浴间有异味,酌情扣1-5分;大小便无及时冲洗扣5分)
(三)卫浴间及阳台无积压垃圾、无积水5分;
(四)卫浴用具无破损2分。(不及时维修,酌情扣1-2分)
七、禁烟(6分)
禁止在寝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7分)。
[评分参考标准]:
寝室内无烟头6分。(有烟头扣3分/个,扣完6分为止;检查时,寝室内成员正在抽烟,扣6分)
八、文明素养(15分)
[评分参考标准]:
(一)检查时,寝室内成员遇到师长或检查人员主动礼貌问好,待人接物态度好,举止文明分4分;(检查时,宿舍成员无人主动礼貌问好,待人接物态度差或举止不文明,酌情扣2-4分。)
(二)检查时,寝室成员先站立致意,然后再忙于自己的事务4分;(检查时,寝室成员不站立致意的扣2分/人,扣完4分为止)
(三)宿舍成员在非正常睡觉时间内睡懒觉,检查时起床致意4分;(检查时寝室成员已醒或经催醒后仍卧床,不起床致意的扣2分/人,扣完4分为止)。
(四)宿舍 5S管理《值日表》、《学生宿舍“5S管理”实施细则》及管理责任人姓名上墙3分;(每缺一项扣1分)
(五)检查时,宿舍成员故意不开门接受检查的;宿舍成员擅自更换门锁(加锁)的;宿舍成员对检查人员态度恶劣,以谩骂、威胁等形式妨碍检查的。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当次检查结果记0分。